• 區(qū)劃代碼:360100000000
    地名由來:漢高祖六年(公元前201年)分九江郡置豫章郡,并設南昌縣為附郭縣,屬揚州。南昌之名始此!犊たh釋名》江西卷上:南昌府“府有南昌山!对フ聢D經(jīng)》曰:南昌山者,吳王濞鑄錢之山。時有夜光,遙望如火銅之精也,即西山也。西山在府城西大江之外三十里,一名厭原山,又名南昌山”。南昌之名或以此。(中國地名語源詞典)

    歷史沿革:漢高祖六年(公元前201年)分九江郡置豫章郡,并設南昌縣為附郭縣,屬揚州。南昌之名始此。莽新改豫章郡為九江郡。東漢復故。晉屬江州,為州治。南朝梁稱豫章王國。陳復為豫章郡。隋開皇九年(公元589年)罷郡置洪州。大業(yè)三年(公元607年)復為預章郡。唐武德五年(公元622年)復為洪州。貞觀初屬江南道。開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屬江南西道,為道治。天寶元年(公元742年)改洪州為預章郡。至德元年(公元756年)豫章郡更名章郡。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再稱洪州。五代南唐中主交泰二年(公元959年)升洪州為南昌府,號南都。宋開寶八年(公元975年)復名洪州。天禧四年(公元1020年)屬江南西路,并為路治。隆興元年(公元1163年)為隆興府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置隆興路。二十一年改名龍興路,屬江西等處行中書省,并為省治。至正二十二年(公元1362年)改龍興路為洪都府,次年更名南昌府,屬江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并為其治。明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南昌、新建2縣同城而治。1912年廢府,南昌、新建2縣隸省。1914年為豫章道。1926年撤道,析南昌、新建縣治置南昌市,由省直轄。1958年南昌、新建縣由南昌專區(qū)劃入。1961年2月劃隸宜春專區(qū)。1967年2月再次劃入。1983年劃撫州地區(qū)進賢縣、宜春地區(qū)安義縣來屬成今境。